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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人为食
小号鲨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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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视剧(新水浒》较之老版有不少改动,或可称为与时俱进。其中有一节,宋江被王矮虎虏上清风寨,要取来心肝做醒酒汤。剧中借王英之口说,这并非真吃,而是吓唬人的。之所以这么改,大概是因为吃人这事过于血腥,不合现代审美口味,也有损梁山好汉们的形象。然而事实上,以人为食古已有之,非独水浒,也决不是文学作品的凭空捏造。
最早的食人记录要算商纣杀伯邑考以食周公。同样的故事在刘邦身上也串演了一遍,却是倒过来,杀老子给儿子吃。齐桓公的宠臣易牙极善烹调,被奉为厨神,也就是厨师的始祖。他曾杀了幼子煮给主子吃,如此忠诚,自然令桓公感动万分,立刻便想重用为相,被管仲谏阻了。理由也很妙:不爱其子,何爱于君?——连自己亲生儿子都不爱,那又怎么可能爱自己的国君?果然,正是这位易牙最后作乱,勾结宫人将齐桓公封锁宫内,将一个赫赫有名的春秋霸主活活饿死。
杀子之外,也有杀妻。《三国演义》中便有这么一段:“刘备投许都,途次绝粮。猎户刘安闻刘豫州牧至,乃杀妻以食之。玄德曰:此何肉也?安曰:乃狼肉也。玄德不疑,饱食一顿。将去,往后院取马,忽见一妇人杀于厨下,臂上肉已都割去。玄德惊问,方知昨夜食者乃其妻之肉也。”在这个故事里,杀妻供食被用来作为刘备有“圣德”,受人爱戴的证据,由此可见,古人对于吃人这一极端行为所持的态度,并非像今人一般排斥。
妇人孺子在古代社会中,是“大丈夫”们的从属品。因此,如何处置,是红烧还是清蒸,也就成了拥有者的权力。还是古龙,在《谁与我干杯》中提到隋末诸葛昂和高瓒斗胜设宴,高瓒烹了一对十来岁的双生子,诸葛昂便把自己一位爱妾用大蒸笼蒸熟,施以脂粉,再用银盘端出。‘众皆掩面,昂独撮乳而食。”——正宗女体盛。这一种当然够残暴,即使是古人,对此也不以为然。但有些,比如著名的唯阳之围,守将张巡杀了自己的小妾用以劳军,这在史书上,却作为光辉的一笔记载下来。
乱离人,不如太平犬,在乱世吃人成为一件司空见惯的事情。汉献帝时中原大灾,程昱一次为曹操送去了可供大军三日的粮食,其中就包括不少腌制的人肉。隋末朱粲曾扬言:“只要国中有人,就不用担心没有军粮。”每攻下一座城镇,便将妇孺作为军粮分发。五代饥荒,长安米价贵,盗匪、官军都直接去抓人充口粮,当时一人值钱数百缗,以肥瘦论价。甚至抗金义军也吃人,南宋庄绰《鸡肋编》中记载:“登州范温率忠义之人,有持至行在犹食者。老瘦男子谓之饶把火,妇人少艾者名之不羡羊,小儿呼为和骨烂。又通目为两脚羊。”饶把火“指肉老需多加把火:“不羡羊”意思是说少女味美胜过羊肉:小儿肉嫩,煮的时候连肉带骨一起烂熟,便叫做“和骨烂”了。
流传下来的吃法也是五花八门。除了上述生吃、蒸煮、肉酱、炙烤、晾干制咸肉脯之外,讲究些的还以盐酒腌制。有创意是黄巢,把活人扔进大石臼,连骨带肉一起磨碎,这么吃下去,没准是可以补钙的。五代赵思绾独辟蹊径,喜食人肝,且须是活人之肝。从作乱到败亡,共吃人肝六十六副。《水浒传》中“心肝醒酒汤”的吃法,大概来源于此。
相比而言,武侠小说中有关吃人的描写倒不算多。最出名的要算《绝代双骄》中,那个不吃人头李大嘴。然而李大嘴吃人,也并非出自残暴天性,而是为了虚张声势,令别人惧怕自己。比之历史上真实发生过的种种吃人案例,算是小巫见大巫了。尽管背负着“以武犯禁”,又或是宣扬暴力的名头,武侠仍旧是成年人的童话。历史才是那个赤裸而行、以自己身躯为食的巨人。
无论如何,人类花了这么长时间进化到食物链的顶端,决不是为了吃同类的。世易时移,今天的我们已经很难判断古人的是非对错,更难以替代他们的伦理观与价值观。唯愿这类与人性背道而驰的悲剧不再上演,并愿一切与文明相悖的灰暗与残酷,在历史长河中沉淀下去,永不泛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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